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107年設置飲料自動販賣機場地出租案(第1次招標),請踴躍參加投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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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案號:hakka106R001
二、案名: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107年設置飲料自動販賣機場地出租案
三、出租標的所在地: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(地址:新北市三峽區隆恩街239號)
四、投標截止期限:106年11月22日(星期三)上午9時
五、開標日期及地點:106年11月22日(星期三)上午10時,在新北市政府6樓0636會議室開標。
六、租金預算:本案之得標廠商應給付本機關租金預算金額1年為新臺幣2萬2,920元(含電費及垃圾處理,按月繳納)。
七、投標資格:廠商屬已立案之法人、機構或團體,依相關證明文件得提供機關飲料批發(代碼F102040)、食品什貨批發(代碼F102170)、食品什貨、飲料零售(代碼F203010)、便利商店業(代碼F399010)或相關業務者。
八、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:於本局網站下載(https://www.hakka-affairs.ntpc.gov.tw)
九、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:不販售
十、投標方式:投標人應於本局網站自行下載投標須知、需求說明書、示意圖及估價單等資料,並依投標須知規定填寫,以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局投標。(地址: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6樓)
十一、押標金:未收取。
十二、履約保證金:新臺幣1萬元正。
十三、附加說明:
(一)因本項場地出租致機關衍生之任何稅賦,均由廠商負責繳納。
(二)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,預計擴充之項目為原契約續約1次;且該擴充之期間為1年,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