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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名緣起及目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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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「中央籌劃、地方執行、企業加盟、社區營造」之合作模式,以桐花步道景點,吸引民眾走進山林、親近自然、慢遊賞桐,感受在地人文與地方特色,體驗客家風情與繽紛山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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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市府施政成效、建立產業形象及擴大經濟效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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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名標的:新北市客家桐花祭系列活動文宣、媒體露出及衍生商品販售權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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冠名期間:甲方授權乙方於本冠名標的之冠名權利,冠名期間為111年4月1日至111年5月31日(暫定)止,冠名期間屆滿且甲乙雙方無待解決事項時,契約關係消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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詳如附件
附件 :
附件1-桐花祭冠名提案須知.docx
附件1-桐花祭冠名提案須知.odt
附件1-桐花祭冠名提案須知.pdf
附件2-冠名權契約範本.odt
附件2-冠名權契約範本.docx
附件2-冠名權契約範本.pdf
附件1-桐花祭冠名提案須知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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單位:文教發展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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