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補助私立幼兒園推廣客語教學活動計畫

facebook Plurk Delicious Posterous Tumblr share

一、計畫目的:

    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(以下簡稱本局)為鼓勵並輔導本市立案之私立幼兒園辦理客語教學相關活動,並落實客語學習向下扎根,特訂定本計畫。

二、補助對象:

本市立案之私立幼兒園,且願意配合本府客家語言推廣政策,開辦客家語言、文化相關課程及活動者。

三、補助原則如下:

()辦理客語教學之班級至少1班,每班人數不得少於15人(偏遠地區或教授饒平、大埔及詔安腔者,得專案申請補助)。原班級人數如有不足,得併班上課。

(二)開課內容及形式不拘,每節課至少40分鐘,總授課堂數至少20堂課。

(三)補助項目以教師鐘點費及教材費為原則,且限本局核定日之後支出之費用。

(四)本經費不可支用購置設備或修繕。

(五)配合下列事項:

1.相關展演活動原則優先於新北市客家文化園區辦理。

2.積極參加客家委員會辦理的幼幼客語闖通關作為成果展現,本局將列入下年度經費補助加分依據。

3.落實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等相關政策,並將性別平等意識融入活動,且鼓勵多元參與。

四、受理申請期間:

(一)自公告日起至3月中旬止。若收件截止日適逢假日,順延至工作日當日。審查結果預計於3月底公告。

()各申請單位請於上述時間內將申請計畫送(寄)交本局(以郵戳為憑),資料不全者,除限期補正外,否則概不受理。

單位:文教發展科  管理人:邱惠鈴  電話:29603456分機6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