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日期: | 2024/12/0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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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事項
修正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薪傳師資格認定作業要點
(一)客家委員會已修正「客家委員會推動客語薪傳師資格認定作業要點」第4點、第5點、第6點,並自即日生效。
(二)本次修正要點如下:
1.配合教師法第五條規定認定教師資格修正資格條件。(修正規定第四點)
2.刪除推薦申請方式並將案件採全面線上申請。(修正規定第五點)
3.刪除每年二次初審次數及推薦申請規定(修正規定第六點)
(三)詳情請至客家委員會官方網站查詢(https://www.hakka.gov.tw/chhakka/app/data/view?module=law&id=236&serno=20920)。
單位:文教發展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