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屆勞方代表選舉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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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
第4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公告

主旨:公告本局第4屆勞資會議勞方代表選舉相關事項。
依據:依勞動基準法第83條規定辦理。

公告事項:
一、本屆代表任期4年,自113年7月23日起至117年7月22日止。
二、投票日期及時間:113年6月17日(星期一)上午8時至113年6月19日(星期三)下午5時止。
三、投票地點:本府公務雲-「問卷投票」系統(線上投票)。
四、投票方式:採無記名連記法投票(本次應選3名,每人可勾選3名)。

說明:
一、候選人資格:年滿15歲之勞工。
二、選舉(投票)人資格:年滿15歲之勞工。
三、本次應選勞方代表3名、勞方候補代表2名(依得票數高低排序)。
四、單一性別勞工人數占勞工人數二分之一以上者,其當選勞方代表名額不得少於勞方應選出代表總額三分之一(本次應選3名,又本局女性勞工超過全體勞工人數二分之一,故女性勞工代表至少要有1名,以得票較高者依次當選)。
五、開票日期:113年6月19日(星期三)下午5時投票截止後,系統將自動公布選舉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