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108年客語能力初級認證加強班」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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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活動目的:

()藉由教學活動推廣客家文化,提高本府同仁參加客語能力認證之意願,提升本府同仁之客語能力。

()將客家語言、民俗、傳統、歌謠融入教學活動中,增進本府同仁對客家文化之瞭解。

 二、計畫內容:

()日期:10872日至108827日止(周二、四),共12天,詳如附件。

()時間: 1800起至1940共計24堂。

()地點:本府0401會議室(海陸腔)、0403會議室(四縣腔)(暫定),  若有調整,將另行公告。

()招收對象與人數:本府各機關公務同仁(含正式編制及約聘僱人員、公立學校教師),分別開設四縣、海陸腔兩班,各以25人為限,如有缺額,開放給本市一般民眾。

()主辦單位保留修改課程內容之權利,並視實際狀況調整修改辦理期程、授課地點。

 三、研習費用:

()免收報名費,教材費學員自付。

()學員須於第一堂上課日(72)前至本局秘書室繳交新臺幣500元保證金,課程結束後憑繳費證明及研習證書全數退還。

 四、研習時數:

    上課堂數達三分之二以上(16堂)之學員,核發研習證書,公務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發研習時數。

五、報名方式:

()至本局網頁下載報名表,填妥後親送本局或傳真並電話確認,並於72  前至本局秘書室繳交新臺幣500元保證金

()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6樓西側(客家事務局)

()聯絡人:簡先生;電話:(02)29603456#6019;傳真:(02)29555665

()課程報名人數若未達應招生人數四分之一7人),不予開班。

()名額有限,額滿為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