臨時人員(客語推廣專職行政人員)徵才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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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職缺機關名稱:新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局

二、職稱:臨時人員

三、名額:正取1人;備取2人(候用期限:5個月)

四、進用期間:113年7月8日至113年7月23日止

五、資格條件:

(一)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。

(二)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或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。

(三) 具客語溝通協調能力,並通過客語中高級認證合格者。

(四) 熟悉電腦操作並具Excel及製作政策簡報等文書處理能力。

(五) 具辦理客家行政、活動或課程經驗者尤佳。

(六) 可配合本局平日及假日業務加班暨活動支援。

六、工作項目:

(一) 客語深根服務計畫審查彙整及變更、管制與追蹤、訪視(含課程、研習或活動錄製影像並上傳網路)、督導評核及疑義解決。

(二) 客語深根服務計畫補助案核銷及客委會核銷(含變更)等行政作業。

(三) 客語深根服務計畫成果報告彙整、推廣及行銷事宜。

(四) 每月工作日誌填報及上傳。

(五) 撰寫每年薪傳師提案申請。

(六) 統計客語薪傳師及客語認證等相關報告。

(七)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
七、薪資標準:36,000元/每月。

八、公告期間:2024/7/8至2024/7/23

九、注意事項:

(一)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,本職缺採線上報名,請應徵者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「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」,點選【我要應徵】,確認「我的履歷」內容無誤(履歷不須上傳照片),並點選【應徵職缺】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本局取得履歷資料,並上傳下列證件電子檔(資料不齊者逕視為資格不符,逾期恕不受理報名):

1.最高學歷證書及相關經歷證明資料影本。

2.客語中高級認證合格證書影本。

(二) 上傳資料如有填列不實或缺漏者,或所附之文件有偽造、變造、假借、冒用等情事者,一經查明,已錄取者,撤銷錄取資格。

(三) 經初審合格者,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,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,本次徵才得擇優錄取1人、備取2人,候補期限為5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,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,無適合人員時,本局得予從缺。

(四) 僱用期間及薪資:本職缺為中央專案補助計畫進用人力,進用期間自通知到職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,114年續僱與否須視考核成績、中央補助計畫核定結果及本局經費而定,每月薪資以暫僱人員新臺幣36,000元(另須扣除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額)。

(五) 有關本職缺應徵資格請洽本局人事室葉小姐(聯絡電話:02-29603456#6028);有關本職缺工作項目內容請洽本局文教發展科吳先生(連絡電話02-29603456#6015)。

單位:人事室  管理人:葉小姐  電話:29603456 分機6028